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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吵架后爱回娘家 丈夫无法忍受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3-04-15    作者:盛春龙律师
    夫妻两人吵架后,妻子时常回娘家,这一频繁举动令丈夫非常不满,妻子再一次回娘家后,不堪“冷战”的丈夫终于爆发,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丈夫的离婚请求。     今年38岁的卢建新,和同龄妻子兰晓珍于1996年经人介绍结婚组成家庭。婚后,生育有一子一女。由于两人婚前缺少了解,婚后妻子兰晓珍孤僻、易怒的性格让丈夫卢建新难以忍受,两人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但二人没能很好地沟通,已化解婚姻中的磕磕碰碰。丈夫卢建新说,每次和妻子吵架后,妻子都不会和自己沟通,而是直接招呼不打就直接回娘家,期间对小孩不闻不问,双方感情日益冷淡。2002年经亲戚劝阻,丈夫给妻子一次改过机会,两人相安无事的凑合过了一段时间。2006年至今夫妻二人因感情再次破裂而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形同陌路。最近,丈夫对妻子回娘家后对两个小孩的成长不闻不问而迁怒,遂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准许离婚。办案法官从与原被告两人的多次交谈和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后认为,原被告夫妻二人结婚多年,婚后感情尚好,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虽原、被告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但在今后的共同生活中,如原、被告能互谅互让,多从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互相信任,多沟通多交流,及时化解矛盾还是有和好的可能。综上所诉,法院一审判决不准许两人离婚。     最后,办案法官从原、被告子女的成长教育方面对夫妻二人做思想工作,希望两人多考虑两个子女成长需要的环境氛围,为了让孩子得到必要的关爱,夫妻二人应该在生活中学会换位思考,妻子不应面对家庭矛盾就以回娘家的方式对孩子的成长不闻不问,丈夫也应该根据妻子的性格改变自己的说话口吻和情绪表达,夫妻双方应该共同经营好这段婚姻和这个家庭。(来源于: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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