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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债务认定难点之对策
发布日期:2013-04-12    作者:连会有律师
//blog.sina.com.cn/s/blog_5d4394200100bnl0.html
完善婚姻立法,规定夫妻的日常家事代理权和非常法定财产制判断某一法律制度是否合理和必要,唯一的标准是看这种制度是否完全为社会生活所必需,能否有效地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基于此,我国未来婚姻立法应明确规定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和非常法定财产制。(1)日常家事代理权(2)非常法定财产制非常法定财产制,是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经过诉讼适用的法定夫妻财产制,通常是将原夫妻共同财产制改设为分别财产制。非常财产制涉及夫妻财产关系的重大改变因而可能会对夫妻关系产生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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