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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走了五年,毫无音讯,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婚姻。不用上诉
发布日期:2013-04-11    作者:聂晓东律师
妻子走了五年,毫无音讯,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婚姻。不用上诉
妻子走了五年,毫无音讯,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婚姻。不用上诉
我的回复: 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
对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你只提出离婚诉讼的话,应当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开庭前公告送达传票,判决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送达期限为60日,经过60日的,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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