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内与他人同居 丈夫诉离获赔1万
妻子与丈夫吵架后赌气出走,后与他人同居生活,丈夫发现后向法院起诉索要精神损害赔偿。4月8日,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该起离婚纠纷案,女方赔偿男方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2008年2月14日,张燕与黄强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但好景不长。2009年5月的一天,因为家庭琐事的问题,张燕和黄强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一走就是三年。三年来,为照顾家里老小,黄强一人鞍前马后,饱偿艰辛。张燕却一直不见音信,没有回过家,也没有跟家人保持联系。
2013年1月,黄强听村里人说,在邻县看到张燕和别人同居,黄强便多方调查证实。2012年3月21日黄强向法院起诉,请求与张燕离婚,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庭审中,张燕对黄强诉请离婚及其依据的事实、理由没有异议,同意离婚,但希望能降低赔偿的数额。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由被告张燕一次性赔偿原告黄强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该案也得以成功调结。(来源于: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