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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案的量刑情形
发布日期:2013-04-10    作者:连会有律师
//blog.sina.com.cn/s/blog_79cad5ba01019tgl.html
近日,网上炒的比较厉害的无非就是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案的新闻。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警方透露,20132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若证据属实,那么我想很多网友都想知道李天一的量刑情况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四)二人以上轮奸的……及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规定,李天一的量刑应该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李天一19964月出生,今年17周岁,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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