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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宪法:少数民族自治区
发布日期:2013-04-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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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国家宪法的规定,各少数民族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享有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制度。 少数民族自治区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自治区。

我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是: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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