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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费计算
发布日期:2013-03-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核心内容:交通事故诉讼费用又称案件受理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由法院收取,由起诉方预交,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那么交通事故诉讼费按什么标准计算呢?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计算公式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的计算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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