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如果资不抵债,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冻结法人和股东的正当的个人财产
发布日期:2013-03-29    作者:聂晓东律师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如果资不抵债,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冻结法人和股东的正当的个人财产

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股东只要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公司破产,资不抵债,法院也无权查封、冻结股东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这种情况需法院审理认定股东有滥用股东权利的事实,才可以查封、冻结股东财产。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