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小学生在寄宿学校中受伤怎么办?成都侵权纠纷专业律师吴锦熤律师认为,依据法律规定,未尽教育管理责任的学校应负责赔偿。近日,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住校小学生受伤赔偿案,判决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广丰县某私立学校赔偿34000余元,此案判决现已生效。
同出生于2003年的小方与小祝是三年级同班同学,24小时寄宿就读于广丰县某私立学校小学。2012年5月7日晚饭后,小方、小祝随许多学生在运动场上玩耍。小方双手吊在单扛上玩时,叫被告小祝推他一下,使其荡起来,没想到小祝推了之后,原告便从单扛上掉下来,导致左肱骨髁上骨折并肘关节脱位,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并接受了钢板固定手术。小方的治疗费用已由学校支付了,但其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却未能得到赔偿,小方的家长向法院提起诉讼。
![](//www.13348814938.com/uploadfile/20121231083755157.jpg)
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 吴锦熤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13348814938,13730661728
地址:成都大石西路231号雅然居D座604室。
网站:www.weiminfal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