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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被人打头部受伤,当地公安让明天去做法医鉴定,我不想明天去,推迟几天去可以吗,有什么理由可以推迟几天,还有是不是非要去他们指定的地方去做,我迟去几天对打官司
发布日期:2013-03-22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丈夫被人打头部受伤,当地公安让明天去做法医鉴定,我不想明天去,推迟几天去可以吗,有什么理由可以推迟几天,还有是不是非要去他们指定的地方去做,我迟去几天对打官司有什么不利影响嘛?
你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故意伤害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根据该规定可知,公安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候,对于鉴定是有严格的时限要求的,作为受害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进行鉴定,而且该鉴定结果也直接决定该案件是否够刑事立案标准,因此建议立即进行鉴定。
  同时根据该规定也可知,鉴定机构不可自已任意选择,必须到公安部门告知的指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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