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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私自出借 借贷关系不受保护
发布日期:2013-03-20    作者:聂晓东律师
  将公司的承兑汇票借给朋友周转,结果朋友到了还款日期却没有归还,无奈之下将朋友告上法庭,结果却被告知此借贷关系无效。日前,江阴法院审理了这起以承兑汇票作为民间借贷标的的案件,最终法院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重的原则,为原告追回了损失。   张某是一家私企的老板,2010年12月,朋友王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10万元,承诺一个星期后归还。由于张某当时拿不出现金,于是将一张面值为10万元的承兑汇票借给王某,同时,王某向张某出具借条一份,该借条内容载明:“今有王某借张某承兑汇票壹拾万元正”,借条上复印有金额为1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然而,一个星期后,王某并未如约还款,张某再三追讨也没追回10万元,于是一纸诉状将朋友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返还借款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王某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因为银行承兑汇票不能由个人持有,张某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王某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应视为无效。但考虑到王某已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无法返还,而张某出借10万元承兑汇票的事实毕竟存在,本着保护张某合法利益的原则,最终判决王某赔偿张某所交付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损失10万元。   法官说法:   合法的民间借贷不能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规。现代社会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以及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承兑资格等问题,使得承兑汇票持有人愿意低价转让承兑汇票,而借款人出于差价也愿意接受以承兑汇票为借贷标的的借款。而且法律并没有对承兑汇票下的各项行为作出详细的规范,导致很多企业及个人行走在违法的边缘。但是合法的借贷关系也应该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重,如果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将得不偿失。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也要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重的原则,对合法借贷要予以保护,但对违反相关金融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以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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