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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怎么处罚
发布日期:2013-03-18    作者:连会有律师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处以8日至10日拘留,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处以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驾照3个月,并处500元罚款,记6分。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12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记6分。
  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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