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 路自有空房 间,面积 平方米的门面租赁给乙方经营餐饮,经营所需物品及设施由乙方购置。
二、租期两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 元,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租金。租期届满乙方拥有优先续租权。
三、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四、租房期内的水、电、气等费由乙方支付。
五、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本合同自然终止。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解除合同。租赁期间,乙方有权转租。
七、因乙方付 元转让费从上家 手中获得甲方房屋经营权。甲方保证本合同解除时乙方有权从下家获得转让费补偿损失。否则乙方转让费损失有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双方的证件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租房上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