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离婚后孩子判给我了,我想给孩子改名,可派出所要他亲生父亲同意,能有别的办法吗,可以让法院出证明吗?
发布日期:2013-03-14    作者:聂晓东律师
离婚后孩子判给我了,我想给孩子改名,可派出所要他亲生父亲同意,能有别的办法吗,可以让法院出证明吗?

您好,根据最高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规定,离婚的夫妻中一方为子女变更姓名,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所以您要为孩子改名需征得孩子亲生父亲同意,没有其他的办法。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