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我想问一下,有一个人欠了我钱,要不下,我想起诉他,如果开庭的话,我是山西人忻州人,他是山东人,那在哪里开庭。
发布日期:2013-03-14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想问一下,有一个人欠了我钱,要不下,我想起诉他,如果开庭的话,我是山西人忻州人,他是山东人,那在哪里开庭。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您说的情况,被告住所地为山东,如被告在您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所以您起诉被告要求偿还欠款,需到山东起诉;如果被告不在山东居住,在被告长期居住的地方起诉。希望可以帮到您。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