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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国际法:保护性管辖权
发布日期:2013-03-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3年司法考试国际法:保护性管辖权。司法考试复习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时间跨度长,需要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很多考生往往在复习司法考试的时候会感到时间不够。为方便考生的司法考试复习,提高复习效率,以较短的时间取得更好的复习效果,小编特地总结了一些司考重点知识点,提供给供需要的考生参考。

保护性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

从国际实践看,这种管辖权的行使一般基于两个条件:

(1)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按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

(2)该行为根据行为地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

保护性管辖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

其一是上述行为人进入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

其二是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来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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