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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一30岁男子学校附近勒索小学生13元被起诉
发布日期:2013-03-11    作者:110网律师
“把钱拿出来,要不就打你。”你可能想象不出这是一名30岁男子在抢劫、恐吓几名小学生时说的话。记者昨日从石狮法院立案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蔡某多次在学校附近采用恐吓、威胁、暴力等手段,强硬向小学生勒索钱财。日前,蔡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提起公诉。
蔡某,1984年,石狮蚶江人,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职业,长期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抽烟、喝酒、泡网吧,没有一样不会,经常是有一分钱花一分钱。没钱的时候,就想着法子找钱,可让人意外的是,他竟把“黑手”伸向小学生。
据了解,去年9-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蔡某多次游荡在蚶江镇厝仔村锦华小学附近,拦截途经的3名小学生,采用恐吓、威胁、暴力等手段,强制勒索现金13元,甚至连一块面包也不放过。学生家长发现后立即报警,去年11月,犯罪嫌疑人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石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例,犯罪嫌疑人蔡某的行为可认定为寻衅行为之一,不仅涉嫌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且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还在公众场合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若罪名成立,蔡某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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