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申请书(职务侵占罪)
刑事立案侦查申请书
申请人:天津市津南区
法定代表人: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a所涉嫌的职务侵占行为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a,男,1982年5月 日生,住四川省 ,曾居住在津南区咸水沽镇 ,身份证号:513226
a为申请人天津市津南区 (以下简称b)的业务人员,负责该单位向 工地销售木方事项。2012年6月中旬,申请人向天津市静海 部工地运送了价值145000元的货物,随后福建六部员工陈 分别于2012年9月28日和2012年10月26日,将全部木材价款145000元打入a个人账户。a理应将木材款全部交给申请人b,但其于2012年10月26日后潜逃他处,至今下落不明。
综上,a身为b员工,主观上明知木材款应为单位所有的情况下,仍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手木材款的过程中将款项据为己有,金额达到145000元,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理应立案侦查。故申请人向贵局提出立案侦查申请,请依法办理。
此致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