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房子是为我和丈夫买的,可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公公。我们已经住啦3年了,现在离婚能分那房子吗?
发布日期:2013-03-10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房子是为我和丈夫买的,可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公公。我们已经住啦3年了,现在离婚能分那房子吗?


您好,离婚只能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产权所有人是您公公,属于您公公的财产,你们离婚无权要求对该房子进行分割。
房屋居住人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才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