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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由女方提出离婚
发布日期:2013-03-10    作者:聂晓东律师
是否可由女方提出离婚
娟与军结婚六年了,婚后有一男一女,男6岁,女3岁,由于军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懶做,无有收入,导致夫妻感情基本破裂,整天打架,最后军回到他爸那里再不回来,也不给妻子儿女生活费,导致不能生活申请离婚,请问由女方提出离婚与男方提出法院处理一样吗,是否可以诉讼于法院?


您好,
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去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第二, 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男方还是女方起诉离婚对人民法院的审理没有影响。
第三,以您提供的情况,属于男方好逸恶劳,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女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离婚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给付。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给付,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依据对子女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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