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问题
租房合同问题
我有一幢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昨天我的一个没成年的侄子擅自主张把房子租给他的一个网友,并写了合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写上了我的名字,对方也签名了。事后侄子担心就把事情告诉了我,我想问,这个合同会生效吗。我可以无条件的让受租人搬走吗,受租人租金还没给我侄子。。。。未成年这种事情不会怎么了解,可是对面是25岁的成年人,怎么会如此的仓促写下合同哦。竟然都不让我侄子请出当事人对正。合同上写的是8月12-9月12日,是不是12日0点后,这张合同自动失效呢
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规定,您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您侄子无权处分您的房屋,您侄子属于无处分权人。您侄子和别人签订的合同,需经过您的追认该合同才有效,您不追认即不同意出租房屋该合同无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该合同无效。您侄子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人(即不满18周岁),所以对承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您不追认该房屋租赁合同,您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您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如果追认该合同,该合同生效,租期为一个月(从8月12日至9月12日),承租人向您支付租金。租赁期间届满,您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该合同履行完毕失效。但是如果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的,您没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期为不定期,您有权要求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