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我和孩子他爸李某几年前离婚了,但离婚的时候没有谈房子的归属,因为房子是婚前以李某的名义买的,房子折价就是20万左右,现在我俩已经协商好,不管以后如何,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现在可以由你前夫签署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用500000元以下的按照0.3%收取。签署赠与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可持公证书去房地局办理赠与过户登记了,携带的证件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不可撤销,所以只要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您前夫就不能反悔,这样可以保证您孩子获得房产的权利一般不会落空。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