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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扣除押金和上月工资是否合法?我没去上班,公司说将不发上月工资和押金1000元,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求助
发布日期:2013-03-03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主要有两项违法行为,一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二是不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于第一种情形,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2000元标准予以处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本案,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情况属实监察部门应责成该公司发放拖欠工资对您做出相应赔偿并应对其处罚,或者你们也可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需注意上述程序中您需要提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卡等。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如有疑问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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