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行业招用驾驶员劳动合同
(出租汽车行业招用驾驶员)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 名
编号:
说 明
1、本劳动合同供出租汽车行业招用驾驶员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依法调整相应条款。
2、此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基本情况
名 称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住所
|
|
联 系 人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联 系 电 话
|
|
乙方基本情况
姓 名
|
|
身份证号码
|
|
最高学历
|
|
技术等级
|
|
联系电话
|
|
常住地址
|
|
户籍所在地
|
|
工 作 简 历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安排作息时间和休假。
第五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乙方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约定为: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 甲方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为: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续 订 、变 更 劳 动 合 同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协商变更原合同第 条,内容为 另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