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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安置(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随军家属是工人身份的在职职工,凭其配偶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签发的随军批复或随军审批表到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其中:

 ⑴有接收单位的,随到随办调入手续;

 ⑵暂时无接收单位的,可先行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如本人同意也可将其劳动关系委托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关系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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