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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间究竟有多长,期间的待遇如何支付?
发布日期:2013-02-23    作者:熊敏律师
 
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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