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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将车上人员责任险排除在第三者责任险之外
发布日期:2013-02-23    作者:熊敏律师
   车上人员责任险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将保险车辆上的人员排除在第三者之外。作为保险业主管部门的中国保监会曾发文要求自200451日起,各保险公司以现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暂时替代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如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其本人或亲属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险的保险限额内直接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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