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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返还我的首付款
发布日期:2013-02-18    作者:聂晓东律师
能否返还我的首付款
    去年我按揭买了套房,但是只是付了首付,现在要签购房合同了,但是却被告知不能按揭了,因为我没有本地户口,也没有什么公积金啊什么的福利。现在我能否要会我的首付呢?当时只签了个认购合同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结合上述规定律师认为,本案中银行因为您没有本地户口,也没有公积金等相关福利,认为您的贷款资质评级较低,而导致贷款合同无法订立的情况,表面上来看这属于因买房人的原因未能订立贷款合同,但买房人不是信贷专业人员,不可能了解银行发放贷款的标准,故应将此种情况认定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贷款未获批准,合同双方均无过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该返还本金以及利息给买受人。所以,您有权要求与开发商解除购房认购合同书并返还首付款及利息,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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