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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子女公证费和过户费怎么收
发布日期:2013-02-02 作者:
聂晓东律师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根据《公证费收费规定》办理受赠书公证、赠与合同书公证,按受赠人取得财产价值的金额总数,一万元以上的收百分之二。对于上述收费各地执行标准不一,以太原为例,太原城北公证处对于父母赠与子女房屋的公证收费标准是按每平米40元收取,2011年5月1日后太原房地局办理继承、赠与与离婚手续免缴纳交易费用,赠与属于直系亲属不收营业税个税,契税为房屋评估价的4% 。具体的各项收费标准还应该以房屋坐落地行政机关收费标准为准,上述收费标准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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