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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法考试刑法之招摇撞骗罪
发布日期:2013-0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知识要点】

1.所骗“利益”形式:不包括骗取数额巨大财物的情况。

2.冒充军警人员进行犯罪活动的处理:

(1)如果是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属于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2)如果是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定招摇撞骗罪并以第279条第2款从重处罚;

(3)如果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定第372条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如果是冒充武警招摇撞骗的,则根据第450条规定,仍应定第372条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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