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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案 辩护
发布日期:2013-01-23    作者:110网律师
王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法律研究生学历,系全国优秀律所、山东省司法厅直属大型律所——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山东校友会副会长。
    王律师作为舜翔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办理了一大批刑事、民商事、经济等案件,尤其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业务、金融保险、房地产争议、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工伤待遇、婚姻继承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办案技巧和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的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负责、正直仗义”是当事人对王院中律师的共同评价。
最近部分成功案例:
1200910月,成功办理劳动者与上海一大型教育集团劳动争议案件。
220102月,为乐陵市涉嫌杀人罪的当事人成功辩护,最后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
320105月,代理烟台李某人身损害一案,运用严谨的逻辑与法庭提问技巧,使得在仅有间接证据的情况下,成功胜诉。
420109月,成功代理济南吴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对方存在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有力证据情况下,积极协调、沟通,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
5201012月,为济南一大型保险公司成功办理一起保险业务纠纷案件。
620114月,作为一公司集团的代理人办理建筑工程纠纷一案,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与法院法官精心沟通交流的前提下成功胜诉,挽回公司几十万元的财产损失。
720116月,代理患者与济南市某医院医疗纠纷一案,积极帮助当事人进行医疗鉴定等,数次与院方交涉,经过数次庭审,为当事人成功索回数十万元的赔偿。
820118月,代理数十名农电工处理与电力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过谈判和诉讼,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农电工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的维护。
9、2012年10月,代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在当事人无合法有效驾驶证、行驶证的情况下,成功为当事人达成调解,获赔2万元保险理赔。
10、2012年11月,成功为临沂一职务犯罪当事人申诉,山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11、2012年10月,成功为济南某被告辩护,使其在致对方重伤情况下判处缓刑(判二缓二)。
12、同时该律师是济南某娱乐公司、山东***房地产开发公司、济南***物业有限公司、北京***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法律顾问,承办了二十多起起公司诉讼以及非诉业务,为客户提供了及时及可信赖的法律意见。
业务专长
     公司业务、金融保险、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工伤以及婚姻继承
发表的法学论文:
     《公司法问题探究》、《对嫖宿幼女罪的反思》、《论出狱人员的社会回归》、《论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流质契约禁止浅析》、《论电子证据的法律定位》、《证明责任倒置问题研究》《论公共利益》《今天你收到垃圾短信了吗》、《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区别》、《医疗纠纷处理实务》、《合同纠纷相关问题研究》、《担保风险浅析》、《借贷纠纷常见问题见解》、《刑事责任和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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