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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发布日期:2013-01-22    作者:蒋艳超律师
 1、填写《协议书》,一定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   2、“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3、“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黄庄路口。
  4、“姓名”一栏,填写双方当事人姓名。
  5、“车辆牌号”一栏,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6、“保险公司”一栏,需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如:人保北分。
  7、“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为了确保无误,还可以在现场互相拨打对方的手机。
  8、“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9、“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10、“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损失。
  11、“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12、“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以上事项都做完后,双方就可以各执一份《协议书》,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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