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3-1-16 19:2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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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法制网 | ||
内 容: | 法制网北京1月16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囯家税务总局今天透露,2012年按新个人所得税法,来自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下降8%,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下降12.5%,直接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 据了解,2012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110740亿元(不包括关税和船舶吨税,未扣减出口退税),比2011年增长11.2%,增收11175亿元。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95866亿元,比2011年增长11.5%,增收9907亿元;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完成14874亿元,比2011年增长9.3%,增收1268亿元。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10429亿元,比2011年增长13.3%,增加1224亿元。 2012年税务部门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显现出积极成效。实施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减轻了小微企业税收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