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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
发布日期:2013-01-22    作者:连会有律师
京津冀离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非法律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离婚继承、婚外私情、离婚证据、损害赔偿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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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如何证明感情确已破裂?
感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带有一定的私密性,但是根基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首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标准对于哪些第一次起诉就想判决离婚的当事人而言,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需要提醒的是,如不存法院应当判离婚的情形,就算提交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未必回一次判决离婚。不过,这些证据的提交,让法院有机会全面的了解双方真实的感情状况,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结合上述谈到的证据,当事人可以着重在书证、试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刑事上下工夫。
1、书证。例如,双方谈论伏击感情问题的相关邮件或者信函,为离婚达成的协议书草稿、过错方给第三者所写情书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夫妻之前出现了问题,感情受损的事实。
2、视听资料。离婚中,往往是一方主动,另一方被动,主动放在频繁与被动方讨论离婚问题时,可以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录音中被动方同意离婚,或者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表述时,对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3、证人证言。离婚案件中的证人证言,应该算是证据效力最低的一种方式,但是,这又是最好获取的一种证据。对于夫妻的感情,身边朋友或是亲人或多或少是知道一些的。特别是那些家庭矛盾较突出的家庭,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抄的日子,先让别人不知道都难。对于认定夫妻感情真实情况,有愿意出庭作证的亲戚或是朋友,方式人也可以申请法允许他们到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做出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这样效力会较高。如果只提交书面证言,法院几乎都不予采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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