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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辩护成功
发布日期:2013-01-21    作者:黄文坚律师
摘要:被告人林某,XX省X县人,刚刚年满十八周岁,初中文化。201X年X月份某一天,林某和廖某事先商定后,来到XX市X区某街某院内伺机盗窃。其后,两人发现该小区某单元楼梯口停放着一辆电瓶车。
  一、【案情简述】——二人合谋,盗窃电瓶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100多元 被告人林某,XX省X县人,刚刚年满十八周岁,初中文化。201X年X月份某一天,林某和廖某事先商定后,来到XX市X区某街某院内伺机盗窃。其后,两人发现该小区某单元楼梯口停放着一辆电瓶车。于是,林某望风,廖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开锁工具将该车锁撬开。两人在转移该车到院门口时,被巡逻队员挡获。被盗电瓶车已经发还被害人。
 
  201X年X月份,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对其刑事拘留。经人民检察院批准,X月份被执行逮捕,后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后,林某的亲人找到广西xx律师事务所黄xx律师,委托黄律师为林某提供法律援助,进行辩护。
  201X年X月份,贵港X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二、【辩护思路】——律师提出四点罪轻辩护意见
  201X年X月份,贵港X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广西xx律师事务所黄律师作为其辩护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发表的主要意见为量刑辩护,并提出四点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平素表现方面:无前科劣迹。
  2.后果方面: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没有实质上的社会危害性。
  3.事后态度方面:坦白交代,认罪态度好,悔罪态度好。
  4.家庭及教育方面:母亲早逝,父亲离家不能联系,教育程度初中。家庭境况差,教育不佳。
  三、【裁判结果】——情理之辩打动人心,林某获刑6个月,罚金500元
  本案最终成功辩护,对林某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500元。此时,林某已羁押2个月以上,很快就可以和家人团圆,希望这次经历能够让林某受到震动,未来能够健康的成长!
  四、【办案体会】——好的辩护既要用功,也要用心;既要讲法,也要讲情当我得知本案的当事人是一个刚刚成年、家境极差的年轻人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我对他充满了同情。林某虽然犯了错,但是,他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摔倒一次,不能让他因此输掉整个人生!
  在认真查阅案卷后,我决定为其做罪轻辩护,并最终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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