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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分居三年,感情破裂。希望离婚,可男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01-16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离婚有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您丈夫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建议向法院起诉离婚,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有关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这样有助于法院认定你们分居两年以上,感情破裂的事实,以保证诉讼结果。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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