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律师担任任河南航天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XX律师担任任河南航天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鑫苑简讯】2012年12月29日,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军律师代表鑫苑律所与央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河南航天特种车辆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朱军律师担任该单位法律顾问。
该公司前身为信阳车辆厂,始建于1958年。2004年8月加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河南航天工业总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车辆的研发和生产,是军用特种车辆定点改装企业之一。2007年经集团公司批准,按政府统一规划,在信阳工业城新征土地近400亩建设新厂区。2009年底,完成新厂区一期建设项目35000平方米,并实施搬迁。2010年完成公司化改造,更名为“河南航天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产品涉及航天、空军、装甲兵、工程兵、二炮、海军、电子、机械等领域,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
企业现有职工58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6人,工程师48人,高级工程师6人,研发人员55人;公司注册资金9000万元,总资产2.53亿元。
主要生产设备380多套,主要检测设备二十余套。目前企业已具备小批量生产配套型号产品的规模,形成了适合航天及各领域发展需要的“多品种、小批量、高性能”的独立开发模式和综合开发能力。
企业于1996年10月通过中国机械工业质量体系认证;2003年2月国家国防科工委授予企业军工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并颁发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2003年通过ISO90001A-2001版认证,2005年4月企业通过中国新时代质量体系认证中心组织的军、民品认证,7月通过质量保证体系二方审核,11月通过河南省国防科工委、河南省国家保密局组织的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审查; 2006年9月通过总装备部组织的方舱综合实力考评,进入前十名,被列入总装军品集中采购名录;2006年10月企业通过总装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被注册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11月通过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性评价复评验收,达到安全级;2008年3月企业通过国防科工委组织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延续现场审查,新证科研生产许可范围由过去的4项增加到目前的10项。
朱军律师系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毕业于清华大学,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在房地产、知识产权、项目投资等领域具有丰富执业经验,为二十余家企业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