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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协议》的订立要点及示例
发布日期:2013-01-11    作者:孙新律师
来源:中国婚姻家庭网

(一)忠诚协议概述       忠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 在制定忠诚协议的过程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违规事实明确。由于夫妻相互忠诚,更多属于道德上的约束,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争议。故而,忠诚协议中约定的“不忠”事实应当明确、细化,便于认定。    (2)财产各自所有。我国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制,即婚后所得大部分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忠诚协议中,应当将经济惩罚相关财产的性质明确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以便于协议的执行。    (3)违反忠诚义务,需要承担的责任应与责任人的承受能力为限。即忠诚协议中对于家庭财产分配的约定不得超出实际水平,不得影响另一方的基本生活。    (4)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忠诚协议的约定内容应当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同样的权利义务。    (5)约定内容合法。第一,男女一方不得限制另一方的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等基本人身权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男女一方不得约定取消离婚后一方的探望权、抚养权。第三,忠诚协议的制定,男女双方必须完全出于自愿,任何胁迫的行为都可认定忠诚协议无效。   (二)忠诚协议的结构及制作要点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部: (1)文书的名称,即首页正上方居中标明“忠诚协议”; (2)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主要写明签订忠诚协议男女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址等。 正文: (1)写明需要进行协议规范的具体忠诚事项和相应的财产惩罚方式,忠诚事实条款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便于认定,惩罚内容应当切实可行; (2)写明双方订立行为自愿,协议内容合法; (3)协议生效条款。 尾部:协议订立双方亲笔签名,并注有订立的年、月、日。     摘自:卢明生编著《婚姻家庭文书诉状实例》   (三)忠诚协议的范例如下
  忠诚协议   甲方:王乘风,男,1978年4月12日出生,个体工商户,现住于北京市朝阳区××路××小区×号楼×室,  身份证号:××××  乙方:李小芸,女,1983年8月1日出生,个体工商户,现住于北京市朝阳区××路××小区×号楼×室,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2008年3月6日办理结婚登记结为夫妻,为兑现双方百年好合之承诺,互相督促履行夫妻忠实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二、甲乙双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视为对另一方的不忠实,应承担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之责任: 1.与某一异性的电话、邮件、短信、MSN、QQ等方式的联络过度频繁,每天往来超过十次,每周超过五十次。能说明因工作原因等正常交往的除外。 2.与某一异性的通讯联络中出现明显的情感流露词汇超过一定次数,收到的信息超过三次(含),发出的信息中超过一次(含)。能说明恶意骚扰的除外。 3.与某一异性的亲密照片一次以上(含),能说明系正常的同学或同事交往除外。但若配有亲密的通讯联络纪录的,不能以正常的同学或同事关系相推脱。 4.无正当理由在晚上超过十二点回家。一周应酬时间超过三次的,不能作为正当理由,仍应受处罚。 5.任何一方接到对方的亲密异性朋友的信息的(信息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书信、包裹等)。恶作剧除外。 6.出现以上五种情形之外,在一般的伦理道德所不能接受的情形的。   三、出现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过错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精神补偿费人民币二万元。补偿应从个人财产中支付。从共同财产中支付的,应为四万元,并视为共同财产中的四万元约定为个人所有。处罚可以溯及即往,也即事后发现以前曾有过违反情形的,可以累加处罚。   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明的情形,虽并不必然表明违反一方有出轨情节。但足以说明违反一方未能正确处理好人际交往关系,未能注意到配偶的特殊情感需求。仍应受到处罚。   五、接受处罚后,能够虚心承认错误,并积极改善夫妻关系的,可以酌情退回处罚,但不返还给个人,而是作为家庭度假基金。此条约定,并不表示鼓励犯错,只是表明双方对婚姻的珍惜态度。   六、处罚超过三次的(含三次),视为双方自愿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此条约定,不以离婚为前提,只是双方认为违反一方已无管理好夫妻共同财产的自律能力。并且,不因相关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而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归另一方所有的约定。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视为双方同意暂时由违反一方保管。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亲笔签字):王乘风                              乙方(亲笔签字):李小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姓名均为化名)   (四)附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2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4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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