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知识
»
退伍转业军人军龄应当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是否包括加班工资和住房补贴、生活补贴?
»
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基数
»
被裁员工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
被裁员工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
»
劳动者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
»
新法体系下,员工如何拿到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
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年限和数额?
»
差旅费可否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