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72号文的要求,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直接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移交、管理问题,待中央另行规定后执行。由区县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干部,在纳入街道、社区管理时,人事档案暂不移交,街道、社区可先建立这些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库,其他方面的服务诸如医疗保健、文化体育等,要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