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夫妻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归谁?
《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根据以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过户到夫妻共同的名下的,应视为该房产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予一方的,该房产应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