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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更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日期:2013-01-01    作者:110网律师
转自:秦皇岛律师|杨景明法律服务网
一、死亡赔偿金性质的界定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我国《民法通则》在立法例上采“扶养丧失说”。《民法通则》第119条对死亡赔偿金的内容规定为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赔偿解释》)则摒弃了“扶养丧失说”的观点而采“继承丧失说”,这主要是迫于“扶养丧失说”在司法实务中所面临的诸多困境而做出的一种更为理性的选择。根据“扶养丧失说”的观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赔偿权利人未成年或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为限,如果受害人没有受其供养的被扶养人,则赔偿义务人就无须赔偿该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为所谓的损害并不存在,其救济当然亦无从谈起。但是这样便导致很多情形下相关的赔偿权利人几乎不能得到任何赔偿,从而造成严重的利益失衡,这是极不合理、极不公平的。
  鉴于立法调整约束严格,且难预期,因此司法调整的选择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因为司法的终极目的和价值目标就是司法公正,采取何种学说本身并不是目的”,而《人身赔偿解释》的出台恰恰是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出发而对死亡赔偿进行的一种司法调整。
  二、死亡赔偿金的不可继承性
  要讨论死亡赔偿金能否被继承,必须要清晰遗产的界定。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又作了补充性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从《继承法》及其《意见》中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之内。
同时,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一种对权利主体未来期待利益“逸失”的赔偿,是在受害人死亡后由加害人支付的,而遗产却是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有一定的时空限制。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并不具有遗产的性质,不能被继承。
  三、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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