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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从劳动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 看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趋向
发布日期:2012-12-29    作者:110网律师
 中国的企业在计划经济时代,都是国有企业,企业里的员工曾经都是旱涝保收、令人羡慕的群体,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的三十年,也是企业员工从“国家的人”转型为独立面对市场选择的“劳动者”的惨痛过程,大量的国有企业改制成私营企业,大量的国有企业员工被下岗,自谋职业。同时,大量的个体、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吸纳了城镇70%以上的就业人口。199511施行的《劳动法》正是呼应了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迫切需要应运而生的,在历经十三年市场经济改革实践的之后,《劳动合同法》又于200811颁布实施,《劳动合同法》吸纳了《劳动法》颁布以来的实践经验,着力解决当下劳资关系反映出的新问题,顺应了时代和形势的呼唤,为规范和提升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有关企业的劳动合同法律逐步完善的同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信息也不断地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也不时触动着事业单位员工的神经。据201131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改革总体目标时间设定到2020年。因为人事制度改革牵涉到员工的切身利益,作为事业单位中人,一种比较普遍的心理是,进了事业单位就是进了“保险箱”,手里捧上了“铁饭碗”。但是,众所周知,当下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存在着人浮于事、服务质量和效率低下等弊端,造成这些弊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顺畅的“入口出口规范,即没有规范的入职管理、在职管理、绩效管理,以及离职和辞退管理等规定。显然,这应该是今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通过对国家陆续出台的劳动法律、相关部门规章观察和解读,我认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已经势不可挡。
    其实,企业劳动关系法律的实施,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乃至公务员人事制度改革,都具有示范和借鉴的意义。近几年来,国家针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已陆续颁布实施,比如:原人事部早在2007101就颁布了《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提供了法规依据,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该规定明确了人事争议的处理规则、程序。该规定不仅适用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而且还适用于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200811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200851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该法执行。从2011年年初开始,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陆续改名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显然,专门审理企业劳资纠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与专门审理事业单位人事纠纷人事仲裁委员会完成了机构的合并,为今后的人事争议纠纷的审理、裁决,做好了最基础的仲裁机制建设。紧接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28月颁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规定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对工作人员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以及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复核与申诉程序。该规定对于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变革,提供了制度规范。
    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称,2013年我国将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明确改革的四大重点是:一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推动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加快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奖励、考核等单项配套规定;二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后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规定;三要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四要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
    从以上重点推进的内容来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路和方向已显现出来,先是规出台了《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规范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发生争议时如何解决的问题,即搭建了第三方进行仲裁的平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然后,出台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范的是事业单位如何对违纪违法员工进行处分的问题,下一步,还要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范的是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如何进行奖励、考核等内部管理的问题。此外,还要出台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制度、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以及公开招聘制度。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一个公平、合理、规范和开放的人事管理制度。
    在这一系列的管理法规出台的过程中,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的改革也就逐步推进了。制度只要让人流动起来,只要形成了出入口,那么就必然会出现管理与被管理,处罚与被处罚,这其中也就必然会出现申诉、纠纷。既然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管理改革是在不断完善和制定规范的基础上推进的,那么这场变革就离不开依法实施。从事业单位员工的角度看,应该认识到这样的大趋势,与时俱进,积极面对改革,以适应新的改变。而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看,市场对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律专业人员的需求将是非常巨大的,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人员和劳动法专业律师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努力提升自已的专业能力和素养,以便把握好新的机遇,促进行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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