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长驻一个月(不含)以上的车辆(货车除外),到寄宿所在地的交通支、大队宣传科登记备案办证(远郊区县凭备案证明到局办证窗口领取北京市区通行证)。办证时应交验车辆所属单位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私车需带车主身份证)、a尾气检测合格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行驶证、驾驶证、在京长住地住宿证明。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6个月后可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