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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的什么阶段可以进行补充侦查?
发布日期:2012-12-11    作者:徐涛律师
为你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的部分事实、情节继续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可以在三个阶段进行:(1)审查逮捕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作出部批准逮捕决定时,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计算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3)法庭审判阶段。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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