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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农田转包事实 骗取转包费十万余元
发布日期:2012-12-11    作者:110网律师
虚构农田转包的事实,骗取他人农田转包费十万余元。近日,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章华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初,被告人章华斌谎称其在江西省乐平市某村委会承包了农田300多亩,欲对外转包。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想承包田种的被害人李华、刘武。为了取得李华等人信任,章华斌向李华等人出示了一份虚假的盖着乐平市某村委会印章的农田承包合同书。2011年3月18日,章华斌带李华、刘武来到了乐平市某村,章华斌指着一片闲置的农田谎称是其所承包的农田,李华等人表示满意。其后,李华、刘武分次向章华斌支付转包费25000元。2011年5月中旬,李华、刘武约章华斌一起去乐平丈田时,发现该村委会根本未对外发包农田,遂要求章华斌退还已交付的转包费,章华斌迫于压力退还给李华10000元,后章华斌与李华等人失去联系。

  2011年下半年,章华斌对外谎称其在乐平市承包了大量的农田,想对外转包。2011年11月,章华斌通过中介人认识了被害人张强。为取得张强信任,章华斌带张强等人到乐平市某村委会看了田,2011年12月3日,张强等人与章华斌签订了农田转包协议书,并分多次向章华斌支付转包费共82000元。之后张强等人一直催章华斌落实转包农田一事,章华斌借故拖延。2012年3月21日,张强等人发现该农田已经被他人耕种,村委会未对外发包农田,感觉受骗后,遂向公安机关报警,2012年7月5日,章华斌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另查明,被告人章华斌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96年12月1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华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签订、履行农田转包合同的形式,骗取他人转包费共107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合同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章华斌在案发前退还被害人李华等人10000元,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章华斌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96年12月1日刑满释放,系有犯罪前科,可对其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虑上述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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