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须知 |
办事依据 |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董事会的决议;
3. 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 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还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不能提交董事会决议的以及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销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撤消其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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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暂无! |
办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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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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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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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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