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宜昌市夷陵区举行以“弘扬宪法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法制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法制建设成果展及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并通过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市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效提高了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宜昌市夷陵区文化馆演员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表演文艺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