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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市场登记应提供的材料(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办事流程图 暂无!
办事时间  
办事地点  
办事时限  
相关材料 凡有固定场所和设施,有若干个经营者入场,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必须办理市场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交下列文件:

1. 申请报告,办理公司制市场登记,在企业名称中必须含“市场”字样及相应的注册资金;

2. 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开办市场的文件;

3. 可行性论证报告;

4.土地、房屋的使用证明;

5.标明市场方位和设施分布的平面图;

6.市场开办者的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以及市场负责人的任用证明和身份证明;

7.开办市场必须取得公安部门的《消防安全意见书》及环境评估报告、卫生许可等文件;

8.联合开办市场的联办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9.法律、法规规定的的其他文件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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