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宪法讲义:宪法关系的内容
发布日期:2012-12-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宪法关系的内容主要是指宪法关系各主体之间针对某一特定客体,依宪法规范而确立的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其核心是依据宪法而形成的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的基本内核
权利——权力关系决定了宪法关系的性质,决定了宪法关系的基本结构形式。权利——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各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权利与权力的冲突与妥协是宪法关系运作的基本形式,权利与权力的互动关系推动宪法关系的发展。
(二)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是宪法关系的基本精神
权利制约权力是人民主权对宪法关系的必然要求。在完善的宪法关系中,公民权利主要从国家权力的、行使方式和后果等方面对其进行制约和监督。
(三)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是权利制约权力的重要补充
权力的相互制约,通过国家权力的适当分立与结合,既能保证机关内部的有机配合,又能相互牵制平衡,使任何机关都不能够真正掌握绝对的权力,从而在总体上将国家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致产生权力极度膨胀、侵犯公民权利的局面。